省慈善总会举行“砺学奖学金”发放仪式
来源:浙江省慈善总会 作者:丁军 发布时间:2015-09-10

9月8日,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本会会长陈加元,副会长李刚在浙江师范大学出席浙师大2015级新生开学典礼。陈加元会长向首批“砺学奖学金”获得者,浙师大10 个学院的10 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2015 年本科新生颁发证书和奖学金。

d9049c5411d3954079308872328fef50.jpg

开学典礼之后,陈加元会长、李刚副会长以及浙师大的相关领导和10 名首批“砺学奖学金”获得学生一起座谈交流,学生们分别作了思想汇报。

f8c5dfb1515954297c1e6edabf1c53f8.jpg

在会上,陈加元会长对学生们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勉励获奖新生要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师大校训,敢于梦想、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成为品学兼优、特长突出、贡献社会的大学生。他结合自己在浙师院读书的经历,指出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首先要“砺志”。要将个人成长成才置身于国家实现中国梦、为我省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学校迈向“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大学”之中,树立远大的理想,不断追求心中的梦想。要“砺学”。要扎实学知识、专业和本领,踏实学做人,道德、品格,修业、修德、修身同时进行。对立志未来从事教育工作的大学生更要提升道德情操,磨练优秀品质,真正成为有用的人。要“砺行”。在学习上做到知与行、会与用、课堂与课外相互结合起来,勇于实践,做到学以致用、事倍功半。

陈加元会长还指出,“师范”与“慈善”有相通的共同点,都是“传递阳光”的崇高事业。省慈善总会设立“砺学奖学金”,缘于师大对慈善、公益的契合,希望获奖的大学生不仅是慈善公益事业的受益者,更要成为慈善公益事业的参与者、贡献者。今后通过砺学爱心社等各种公益活动,增强慈善公益意识,践行慈善公益理念,成为播撒阳光、传递正能量的“种子”。“砺学奖学金”是由陈加元会长提议,省慈善总会在浙师大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而专门设立的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本科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帮扶,奖优,励志,育人”的原则每年评选出10 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大一新生,给予每人一万元资助。学校还将建立获奖学生档案,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并指导获奖学生成立爱心慈善社团“砺学爱心社”。此次10 名获奖学生成为“砺学爱心社”的首批社员。


责编:伍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