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021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来自全国各地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齐聚北京,建言献策、共商国是。让我们来看看今年的两会有哪些关于公益慈善的发言与提案。
赖秀福: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
赖秀福表示,税收优惠问题是制约我国慈善信托事业发展因素之一,应比照慈善捐赠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他提出七点建议,一是优先落实设立环节的税收优惠,准予委托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信托财产部分;二是委托人在交付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时,无须就财产增值部分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三是建议实行慈善信托的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四是凭备案文件享受税收优惠,委托人凭慈善信托文件、慈善财产交付证明等进行抵税;五是分别完善各类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六是进一步明确以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不征增值税;七是推进落实慈善信托运行环节和支出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证券报)
方明:整合各方资源,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校长)
“近年来,我国积极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规模有很大提升。”方明认为,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社区生活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慈善救助、培育社区文化、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为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平台。方明表示,要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为目标,整合各方服务资源,优化社会组织结构,着力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他建议,积极引导、指导、鼓励发展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平安建设、公共服务和为特定群体服务等专业型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和规范管理。以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开展学习培训、观摩实践等活动,准确把握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方式和特定作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价值。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陕西日报)
翟美卿:鼓励社会监督助推慈善公信力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
翟美卿认为,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凸显以下问题:一、慈善公信力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慈善法制定后,失信失序事件有所减少,但社会各界对慈善的信心仍处于低位。近几年,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GDP保持稳健增长,但慈善捐赠总量仍停滞不前;二、实际执行中,仍主要依靠慈善组织的自觉性。主动“晒账本”的效率偏低,达不到公众对慈善信息的“求知欲”。翟美卿建议,我国应进一步探索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组建并用好“第三方力量”,助推慈善事业公信力建设,提高慈善事业透明度。首先,完善慈善相关制度建设,建议各省市民政部门参照民政部出台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形成地方性的具体办法,并探索构建符合地情的监督模式,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推动慈善透明化。其次,鼓励各地民政主管部门尽快制定慈善组织透明度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对全国各地已探索的社会监督可行性模式、先进经验进行梳理分析,提炼总结经验,同时建议对透明度高、公信力好的慈善组织进行表彰,通过表彰突出典型案例,促进各慈善组织竞相学习。此外,充分发挥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营造人人慈善为人人的良好氛围,从而提高公众参与度和主动监督积极性,正向督促慈善组织进一步做好公信力建设。(深圳商报)
陈静瑜:将器官捐献率列入文明城市考核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静瑜表示,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的患者,但仅有1万多人有机会获得器官移植,供需比例为1:30。陈静瑜在建议中提出,在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市民满意度”部分,提到了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但实际操作中很难量化,建议将器官捐献率作为文明城市考核的衡量标准之一,明确文明城市需达到上一年度全国平均的器官捐献率(2019年每百万人口5.6)。(第一财经)
宫蒲光: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政策激励力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
宫蒲光认为,社会的爱心善意和政府的有效激励是慈善事业稳步前进的两条腿,缺一不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激励,过去、现在如此,今后仍然如此。宫蒲光建议全面落实慈善法第九十一条“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加大对慈善捐赠者的精神鼓励,对慈善捐赠突出贡献者予以大张旗鼓的宣传表彰。建议以国务院名义每隔三年召开一次“中华慈善大会”,对慈善捐赠和慈善项目实施业绩突出者给予国家奖励。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中,增加对慈善捐赠者和慈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保障激励和必要的财政支持,明确突发事件中的相关免税条款。在税收优惠方面,建议加大税前抵扣力度。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慈善捐赠的所得税税前抵扣比例。要将实物、不动产、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捐赠纳入税前抵扣范围,相应地在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制定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在加大政策激励力度的同时,强化监管,防范税收优惠被滥用。宫蒲光认为,慈善组织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建议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各类院校与行业组织、慈善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完善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评价体系,拓宽职业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提升慈善行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如今,互联网慈善发展得如火如荼。建议依托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力量,积极推进慈善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更好地实现慈善业务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互联网慈善更加便捷、更加健康、更加符合民意。(中国社会报)
黄燕苹:建议实施银发志愿者行动 加强老年人互助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重庆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我国拥有巨大的银发志愿者人力资源,很多刚退休的老人闲来无事,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很高。”黄燕苹说,“相比于青年人来做社区工作,比如社区食堂、社区文化活动等,这些刚退休的‘年轻老人’更有干劲。”黄燕苹建议,成立中国银发志愿者协会,制定银发志愿者行动指南,发布《中国银发志愿者标志基本规范》,在银发志愿者服装、装备、工作站、室外展示等主要应用场景的呈现上提供便捷使用的规范。鼓励在银发志愿服务站点推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激励互助养老发展,实现低龄存时间、高龄享服务。鼓励推动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基金,建立慈善对接平台,实现志愿服务资金来源多元化。(华龙网 )
何金碧:四措并举为慈善信托注入发展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迈科集团董事局主席)
何金碧认为,慈善信托总规模在慈善捐赠中所占比重依然较低,另外,慈善信托体量普遍较小,一般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依然较低,也暴露出慈善信托制度的一些不足和困境。比如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慈善信托财产类型单一、缺乏对受托人的制衡与监督等问题。
对此,何金碧在建议中提出了四点具体措施。一是,完善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慈善信托发展的重要的基础性激励手段。二是,拓宽慈善信托财产来源。应充分完善非现金慈善信托的财产登记制度,广泛运用股权、房产等非现金信托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简化非现金捐赠过程,为受托人减轻工作量,进一步发挥信托制度持久的优势,形成慈善支出持续来源,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扩大慈善受托人范围。应允许医院、学校、科研机构、养老院、孤儿院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担任慈善受托人,同时允许信托公司与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担任慈善受托人。四是,完善我国慈善信托监管机制。从委托人捐赠到受托人保管捐赠资产,最后到受益人接受捐赠,在全过程当中,需要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信息的透明程度。(全景网)
郑杰:加快推进“网络慈善”规范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郑杰认为,网络慈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规范未成体系、信息审核校验机制不健全、监督和配套不完备等问题。他建议,强化多方协同,构建全过程服务管理闭环:由民政部门牵头,对接全国信息网络系统、医疗、社保等相关部门建立“收入+财产+支出”多维度关键信息核验;鼓励慈善组织和平台在法律规制范围内进行信息共享;完善网络慈善运作多方协同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平台线下实施跟进过程的数字化能力提升;加强慈善组织、平台方与民间公益组织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合作,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匹配。此外,要同时完善资金流转和监督评价机制,提升运作效率和透明度。(澎湃新闻)
郑功成: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
郑功成指出,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新的历史进程中,社会保障作为全体人民实现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制度安排,肩负着更加重大的责任与使命。“过去5年,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保体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描绘了未来5年将更好地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奋斗目标,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郑功成指出,同时要清醒地意识到,目前我国社保体系发展质量并不高,离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面临诸多挑战。“按照系统规划、精准发力原则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满足不同人群社会保障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必由之路,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 他分析说,我国多层次社保体系建设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保障层次迄今尚未成熟、定型,边界不清、预期不稳,制约了其他层次保障的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在坚守法定保障保基本的前提下加快其定型,为其他层次保障提供清晰的发展空间。此外,还应加快完善统一的慈善财税政策,积极推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相关服务有机融合,适时出台遗产税、赠与税等新政,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中国新闻网)
徐绿平:建议发挥好我国社会组织在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联部原副部长)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徐绿平带来了关于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提案。
徐绿平认为,公共外交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进国际社会,特别是各国民众了解中国具有重要作用。
她建议,要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她说,政府不仅唱戏,更要“搭台”,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智库等社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对各国民众更加直接、频繁、深入的宣介,提升我国公共外交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无论从数量、机构实力,还是活动能力、专业水平等都有很大提升,在积极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外交流合作也不断增多,成为促进民间交往、增进我国同各国人民了解和友谊的重要力量。”
她建议,有关部门可对社会组织开展对外交往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采取针对性措施,发挥好我国社会组织在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推动我国社会组织更加有序、有效、有力度地“走出去”,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做出更多贡献。(中国日报、澎湃新闻)
潘利国: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政策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潘利国认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及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尽管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了全面胜利,但各地区仍有一些困境人群,生活还面临很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比如,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体、贫困残疾人、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众等。这些困难群体,在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形成公益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潘利国说,为了更好地拓展和畅通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的渠道,使困难群体得到有效的帮助,实现“爱心奉献”与困难群体救助的精准衔接,进一步织密、筑牢社会保障网络,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去年,辽宁省沈阳市结合办理代表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政府的引导扶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下,积极推动“沈阳爱心广场”建设,搭建了“行动指导委员会—公益基金会—服务中心—爱心平台”四个层次的组织架构。在推进“沈阳爱心广场”建设的过程中,潘利国感到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还有一些共性问题需要从政策上予以明确支持。比如,税收优惠、购买服务、费用减免、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不够明确,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税收减免,加快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充分发挥公益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困境人群感受爱心和温暖,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发展网)
朱晓进: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朱晓进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推进我国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在他看来,大力推进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从社会工作立法、职业体系建设、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岗位开发、部门统筹和社会宣传等方面着手。第一,推进社会工作立法和服务规范化。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南,规范社会工作项目设置、项目招投标和评估验收。同时,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立法,构建社会工作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明确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出台社会工作者的就业准入制度和继续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将社会工作纳入职称体系,打通事业单位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壁垒,建立分层分类的职业评价办法。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水平,建立弹性工资支付体系。鼓励推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制度,畅通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渠道。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表彰机制。第三,建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面统筹部署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为城乡居民开展精准化和精细化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在运行机制上,建议委托社会组织托管运营,采用“街道监管、机构运营、专家督导”的三方协同服务管理机制,链接基层社区的社会工作人才和服务资源。第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大力开发社会工作服务岗位。鼓励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聘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从事相关的服务工作。第五,加强社会工作资源的统筹管理。为有效整合社会工作资源,建议各省建立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平台,对全省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登记,对不同部门的服务资源进行统筹管理,避免出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复申报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第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社会工作宣传周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增进广大群众对社会工作的了解。此外,加大对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优秀事迹的宣传和奖励,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社会报)
曹金萍: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当前,社会组织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曹金萍指出,一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不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与相应主管部门完成脱钩后,主管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二是社会组织政策覆盖需给予更多关注。社会组织尤其是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政策覆盖层面陷入“夹心层”,处境尴尬。作为与企业同等法人主体的社会组织,既无法享受社会团体等同样的扶持政策,又不适用于企业的各项政策安排。三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有些社会组织缺乏专职的工作人员、合理的组织架构和专门的办公场所﹔有些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形同虚设﹔有些社会组织长期依附于政府部门,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有些社会组织没有经费保障,服务收益不稳定,影响了作用的发挥。四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亟待加强。随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的推进和直接登记政策的落实,无业务主管单位省管社会组织数量增加。曹金萍建议,一、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实施“培强扶优”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二、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监管。尽快出台和修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法人治理指导、执法监察等﹔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公安、金融管理、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涉及的专项事务进行服务与管理。明确非慈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有关章程,落实有关制度,创建服务品牌,促进作用发挥。三、加大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力度,通过委托或招投标方式向社会组织投放,探索建立长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计划,更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四、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作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主题主线。(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