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慈善之声(六)
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2-03-21

编者按:3月的北京,春光明媚,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拉开序幕,来自各地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肩负百姓重托,齐聚北京,共商国是。今年的《两会慈善之声》也如期而至,请随中慈联的视角,来看看今年两会关于公益慈善都有哪些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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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建议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项目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广播电视台播音部主任)

孙维建议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进一步规范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措施。关于优化服务供给,孙维有两方面的建议:一方面,加强居家社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补贴力度,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加入,尤其是吸引大专院校养老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领域工作;另一方面,加大老年医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能力水平,进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如今,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孙维觉得,这些社会力量可适当下沉到居家社区养老领域,展现更大作为。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资源整合、置换、租赁等方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以建设或改造,切实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居家社区养老领域的经营成本。此外,各地政府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项目,发挥其独特优势,更好地满足居民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袁亚非:培育发展婚育养老类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

袁亚非表示,很多普惠托育养老机构被诟病“普而不惠,惠而不实”。从部分一二线城市来看,入住养老机构每月支出的主流水平在3000元至6000元,这是绝大部分家庭无法承担的,另一方面,这个收费水平很难对社会资本形成较大的投资吸引力。袁亚非建议,鼓励慈善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在街乡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展婚姻、托育、养老基本服务。其中,包括认定婚育养老服务项目为慈善项目;允许慈善组织接受各界捐赠,用于支持婚育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婚育养老服务场所、设备产品,并配套企业和家庭的融资租赁和回购共享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婚育养老类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并配套风险防范和志愿补贴政策;支持对有意愿的社区物业服务人员、全职妈妈和低龄老人进行养老护理、托育照护、关怀慰藉、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于旭波:构建完善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代表,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2.64亿老年人,其中约4000万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需求多达600多万,而全国的养老护理员只有50多万人。即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的规划,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缺口依然巨大。于旭波表示,专业护理人员短缺是制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要多渠道扩充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数量。”于旭波建议,推进落实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培养计划。加快推进人社部、民政部等部门开展的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等落地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资质企业等方式,加快推进养老护理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于旭波表示,类似的政府支持政策可以持续在全国推行,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本科和大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一次性或月度补贴,增加养老服务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保持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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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瀛:建立慈善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北京市委副主委)

罗瀛认为,只有建立慈善领域的监督制度,使得善款从募集到使用全过程处于监督之下,才能使慈善事业运行在制度的阳光下,最大程度避免慈善腐败事件的发生。探索建立慈善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当其时,十分必要。罗瀛建议:一、 出台司法解释或适时修改《慈善法》,明确慈善领域公益诉讼法律依据。针对违反《慈善法》规定的、以不正当方式募集、管理或使用来自于社会公众的捐款,致使相关款项遭受损失或未用于所承诺目的,又或者促成该机构获取了不应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慈善组织,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登记且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依法登记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慈善组织和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慈善公益诉讼的主体。检察机关可通过检察建议和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慈善监管部门正当履职。二、 在慈善领域公益诉讼中适度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慈善领域公益诉讼中,对于慈善组织应当公开的信息及为满足慈善目的需要公开的信息,应适度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诉慈善组织举证证明其行为合法,原告承担初步举证责任。三、 探索建立慈善领域公益诉讼费用减免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议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司法解释,减免慈善领域公益诉讼费用。建立慈善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既能更好弥补慈善事业的物质性损失,也有利于更好修复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

董明珠:公益诉讼可探索监督“996”顽症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

近年来,检察机关发挥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职能,联合各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在探索开展“996”相关公益诉讼工作。在董明珠看来,检察机关对“996”工作制进行监督,为相关劳动者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十分有意义。对于非必要的长时间工作制及侵犯员工权益的企业,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检察机关则可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形成正向、积极的工作环境。“政府应逐步放开企业对法定节假日安排的自主权,允许企业根据地方政府的指导,结合不同工种特点,在取得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灵活制定具体的调休政策;同时制定相应的约束措施和监督机制,避免部分企业滥用政策,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董明珠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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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华:应建设公益性国家人文社科知识资源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张树华表示,目前,我国人文社科领域,相关数据中心、知识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部分高校和公共图书馆建设了一些人文社科领域的共享数据库。其中,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建设积累了成功经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给广大人文社科研究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权威性的知识服务,张树华提议建设“国家人文社科知识资源库”。他建议由相关部委牵头、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出台方案,集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等公益性数据库平台,整合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和相关学术出版领域学术资源,建设“国家人文社科知识资源库”,采取合理规划、集中投入、联合共建、全国共享的方式,建设面向国内外用户的免费知识资源使用平台。在资源方面,出台涉及版权问题的管理办法,整合人文社科各学科领域的文献信息资源,形成科学覆盖最广、文献种类最全的资源库;在平台方面,采用统一出口、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形式,建设技术领先、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数据平台;在知识推广方面,采用各方协作、利益共享的方式,面向国内外广大用户提供类型多样的文献服务,使其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和交流学术信息、传播学术成果的重要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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