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之模者方称范,人之慈者是为善。
我国慈善力量有多大?
我们先看一组数据。
据中国慈善联合会
《2020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显示:
2020年,我国共接受境内外慈善捐赠
2253.13 亿元人民币。
其中,
内地接受款物捐赠2086.13亿元,
首次超过2000亿元。
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面,
在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
发挥着积极作用。
我们今天说的慈善募捐,
就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
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资金的活动。
主要分为
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
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两种。
那么,
慈善募捐活动谁都可以开展吗?
当然不是。
开展公开募捐的组织必须是
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
或者由民政部门发给公募资格证书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
只有这些机构,
才能进行公开募捐。
这里说个小贴士,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基于慈善目的,
也可以与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的款物。
近几年,
公益慈善数字化成为新的热点,
为公开募捐提供了新渠道、新场景。
有关报告也显示,
2021年,我国3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帮助慈善组织募集善款350亿元。
中国互联网公益峰会、
阿里巴巴的“95公益周”、
腾讯的“99公益日”、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年会等
多场开放互联网慈善盛会,
都成为公众参与慈善的“嘉年华”。
而定向募捐,
则要在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
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
值得注意的是,
对社会上各种披着慈善外衣的假慈善行为,
一定要足够警觉。
比如2019年,
民政部就发布过
“警惕以旧衣物等废旧物品回收为名的伪慈善活动”的提示;
今年3月17日,
民政部再次强调
“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
诸如此类的诈捐、骗捐、甚至冒用慈善名义的行为,
既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
也对社会诚信造成巨大损害。
对此,
民政部和相关部门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严肃查处。
心怀慈善之情,力践仁爱之行。
让我们一起以爱的名义、善的行动,
宣传慈善,参与慈善,
让涓涓细流汇成大海,
点滴善举成就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