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时间:2024-05-11

5月10日,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武增锋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今年第一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二季度有关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

今年一季度,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事业发展整体平稳有序,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

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目前已有19个省份出台配套文件或落实措施,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监测对象达到8015万人。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各地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

指导各地精心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

春节期间,各地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0.8亿元,惠及1160万人。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召开2024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出台《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扎实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和援藏援疆工作。

部署开展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国际性社会团体、外国商会2023年度检查工作。

改版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动态发布。

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对新华青少年儿童食品质量研究发展中心作出撤销登记处理,对光彩养老事业促进中心等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工作。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

制定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做好地名备案公告工作,一季度全国共备案地名1.6万余个。

联合央视频制作推出地名文化故事系列短视频,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

参加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介绍我国地名工作成果和经验。

举办全国“乡村著名行动”培训班,指导各地深入落实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保护、采集上图、利农惠农等重点任务。

开展京津线、冀辽线等14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组织吉林、黑龙江等7省(区)开展省界界桩更换。

完成2023年平安中国建设边界专项考评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召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持续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办理“跨省”婚姻登记302270对。

持续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两项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183.6万困难残疾人、1592.7万重度残疾人。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召开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启动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评估工作。

老龄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协调印发全国老龄委工作规则、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构建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研究制定全国老龄委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6方面36项具体任务。

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持续推进行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银龄行动等“四大行动”。

联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合广电总局等部门评选并公布2023年度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44部,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

联合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并组织申报工作。

持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

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评审工作,公示拟入选地区名单;完成2022年项目成果验收,并持续抓好2023年项目组织实施。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落实措施。

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加快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督促各地应用新版系统。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

健全完善儿童福利相关政策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收养相关政策文件。

组织召开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暨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视频会,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

截至目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1928.3元/人·月和1478.4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5.3%、6.5%。

慈善事业促进方面

组织召开全国慈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23年慈善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启动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

继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强化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持续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

截至目前,全国现有慈善组织14791家,全国已备案慈善信托1762单,信托财产总规模逾71.4亿元。

第二季度有关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各地深入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制度,规范开展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研究完善临时救助和服务类救助政策措施。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强化监测预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

二是加快推进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和基金会登记管理法制建设,制定《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配套落实措施。实施《社会组织基础术语》、《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学术类社会团体自身建设指南》、《社会服务机构自身建设指南》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继续开展全国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

三是推进制定地名管理配套制度文件,持续做好地名备案公告工作。遴选“乡村著名行动”第一批先行区,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强化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隐患排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四是指导各地做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申报工作。举办第十二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部署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指导地方做好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开展第一批、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验收评估和第三批推荐确认工作。完成康复辅助器具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评估工作。结合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推动开展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项目。

五是做好全国老龄委2024年工作要点的督促落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四大行动”。组织开展系列调查研究,筹备召开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老龄工作职责。

六是指导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扎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持续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各地持续有效抓好老年助餐服务。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七是推动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程序。深化“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

八是持续做好慈善法宣传贯彻。研究修订《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制定《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等慈善法配套政策。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

此外,还将于5月底举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本次大赛是民政领域国家级最高水平的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是由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次联合举办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共设有养老护理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等5个竞赛项目,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届时将有三百余名选手参加全国决赛。全国决赛各赛项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可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一、二、三等奖选手可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责编:史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