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猛:论儒家慈善伦理的践履性
作者:叶正猛:浙江省慈善文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特聘教授 发布时间:2025-07-15

引言:儒家重视道德的践履性

《论语》开篇第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习,鸟数飞也。何新《论语新解》指出:“历来旧注多解习为复习、学习,颇谬。”吴小如在考证后阐述,人若想真正掌握知识并验证其价值,需在 “学” 后适时 “践习”,如鸟反复练飞般付诸实践,方能有所收获,心生喜悦。(见《读书丛札》)叶秀山说:“《论语》头三句话,乃是孔门的‘校规、校训’。”(《叶秀山学术文化随笔》)足见孔子和儒家对实践的重视。

儒家注重实践,在《论语》和儒家经典著作中比比皆是——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

“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

  “博学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

  “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

  ……

实践,古语称为践履。《辞源》解释践履为“身体力行”。《周易》曰:“履,德之基也。”孔颖达《周易正义》释曰:“为德之时,先须履践其礼……故履为德之初基也。”作为儒学核心是“仁”,它决定了践履性构成其基本特征。

学界对儒家道德践履性多聚焦于“主观实践”,牟宗三曾提出四条途径——“逆觉体证”“诚意化念”“变化气质”“随波逐流”(见黄慧英《牟宗三先生关于道德践履之议论》)从仁学精髓“修己、安人”两个方面来看,“主观实践”侧重“修己”;“安人”“安百姓”则偏向“客观实践”。本文从“主观实践”与“客观实践”的结合上,论述儒家慈善伦理的践履性。

儒家既关注“德性”,更重视“德行”。主张德行合一,知行合一。儒家如何将慈善伦理付诸实践呢?借用现代的语言表达,可以说是“系统抓”“综合抓”——儒家从确立目标、构建理念、施行教育、赋予责任、强化制约、凸显激励等方面,形成了德行合一的体系,彰显了慈善伦理的践履性。借用朱熹的话说:“想见前贤造诣之深,践履之熟。”(《辞源》“践履”条)

 

一、目标的确立:大同世界 

在儒家社会理想中,以“大同”思想及其现实形态“三代之治”最具典范性意义。《礼记·礼运》记载了孔子的话: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 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这段文字既表达了儒家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从慈善伦理视角看,其目标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保障与发展平等,体现了 “仁爱”精神的终极实践方向,成为古代民政与慈善事业的最高纲领。


二、理念的构建:仁者爱人

“孔子贵仁”(《吕氏春秋·不二》)自孔子始,儒家形成了以“仁爱”为基石的慈善伦理思想。“仁”在《论语》中共出现109次,但正如何中华在《马克思与孔夫子 — 一个历史的相遇》中指出的,孔子从未对 “仁” 下过确切定义,其内涵仅在具体实践情境中得以显现 —— 这恰恰印证了仁爱的践履性。

一曰仁爱内涵:“爱人”与“忠恕”的统一。“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孔子家语》中,孔子答颜回 “何为君子”问题时亦言“爱近仁”;《论语・雍也》中,孔子进一步阐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陈来在《儒学美德论》中指出,此处的“立”与“达”近似古希腊伦理学的 “幸福”(eudaimonia),意味着“仁”不仅是自我实现,更包含对他人幸福的追求。这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共同构成 “仁” 的双重定义 —— 前者为积极层面的 “推己及人”,后者为消极层面的 “换位思考”。

二曰仁爱外延:“爱有差等” 的推衍。仁爱并非抽象的博爱,而是从亲到疏、由近及远的层层推衍:

第一层面:“爱亲” 为仁之本。“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第二层面:由 “爱亲” 推至 “爱人”。“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

第三层面:行 “仁” 德于天下。“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

三曰实践维度:动机、行为与效果的统一。从 “仁” 的实践逻辑看,需以 “仁心” 为动机,以 “仁行” 为路径,以 “仁功” 为目标。落实到慈善领域,便是 “善心 — 善举 — 善功” 的统一。

赵士林在《仁爱与圣爱》中指出:“儒家之爱的本质可归结为‘生’——‘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为易’,使他人生存、使他人好好生活,正是儒家对天下生民的责任。”

 

三、教育的施行:化民归善

孔子是一位教育家,主张“教民”。《汉书·艺文志》定义儒家为:“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儒家是天然重视道德教育的。

《论语》中孔子一再表达执政者教化人民是重要的职责——“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冉有问:‘既富矣,又何加焉?’孔子答‘教之’。” (《论语·子路》)可见 “教化”是“富之”之后的核心任务。

人为什么需要教化?在儒家看来,教化与人性密切相关。儒家孟子主张性善论、荀子主张性恶论,但都认为教化的必要。性善论认为,首先,人因性善而有能力接受教育;其次,人因性善也必须接受教育,以展示其优异性。性恶论则认为,人性本就蕴含种种情欲之恶,因此也就更需要“化性起伪”,善教乐学,以达到化民归善。当然,最终没有脱离孔子提出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基本预设,即是说,人性相近,人性可变。董仲舒说:“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春秋繁露·卷十》)意味着人性本质朴,教化可以大有作为。

李景林说,教化的意义在于“它标示出了儒学异于西方哲学的思想进路。西方哲学主张‘认识你自己’,儒学则注重‘实现你自己’。”(《李景林说儒》)儒家的“伦理教育”,要化民成俗。教化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落实其教化的社会生活的方式丰富多样,包括经典的传习、礼乐教化、家庭教育……教化更是古代官员最主要工作之一,《显微镜下的古人生活》一书阐述,“古代地方官都在忙什么?”——最主要的是四项:征税、教化、治安、审案。

儒家教化并非僵化说教,而是 “情文统一” 的启发式教育。孔子主张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道德哲学是苏格拉底式的(对话式)” 理念相通。王阳明亦践行此道,他 “惟以开导人心为本”,训诫门人“须作个愚夫愚妇,方可与人讲学”,甚至以民间语言与聋哑人笔谈,可见古代教化的生动性。

当然,儒家的教化不是没有教训的,主要是“泛道德主义”。所谓“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高则诚语)韦政通说:“将道德越位扩张,侵犯到其他文化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学),去做它们的主人,而强迫其他文化领域的本性降于次要又次要的地位。”(《儒家与现代中国》)

 

四、责任的赋予:士志于道 

思想理念付诸客观实践最终靠人。儒家伦理思想的践履性着眼于培养仁人,提升德性,赋予责任,树立榜样。

朱贻庭说:“孔子提出‘仁’和‘仁’‘礼’统一思想,归根到底是要塑造能承担历史使命的理想人格——‘君子’。”“这里所说的‘君子’不是贵族之称,而是‘仁’的人格化,是理想人格的别称。”(《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

李零也说:“孔子的教书育人,直接目标就是培养君子。”同时指出:“《论语》中的‘士’,与‘君子’直接有关。”(《丧家狗——我读<论语>》)在古代,“士”和“君子”内在意义上有所交叉。   

我们可以用现代的话语来说,士、君子、士君子就是孔子、儒家赋予落实道德责任的“骨干力量”。钱念孙指出,君子文化是传统文化的“制高点”,也是“落脚点”,不仅讲究“学”,更看重“用”;不仅讲究“知”,更看重“行”。(见《君子文化: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核》)

学界普遍认为,君子人格最重要内涵的是“修己安人”。《论语·宪问》:“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己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己乎?’曰:‘修己以安百姓。’”这里孔子提出,要想成为君子,一是要提高自身修养;二是要以“推己及人”的情怀,给家族及周边的人、给百姓带来安宁和幸福。

在孔子“哲学的突破”之后的“士”,有了道的寄托。“士”是一个精神群体。孔子曰:“士志于道。”(《论语·里仁》)“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

总之,如康晓光所说,儒家传统文化要求“一个立志成为君子的人,以造福他人、造福社会、造福天下为己任。” 《中国慈善简史》亦指出:“‘仁’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更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利他风尚和助人为善的精神。后世的儒士多以此仁心慈爱关怀同胞的疾苦,乐行善举。”

 

五、“制约”的强化:善恶报应

宗教扬善去恶,除了“思想教育”以外,常是借助于超现实的力量来形成“制约”。南怀瑾说,善恶报应观是中国文化的重点。儒家的报应观称之为“留余庆”,出自《周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后人用“留余庆”来鼓励行善积德。

“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儒教虽不是宗教,但总体上肯定“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天命不可抗拒。《孔子家语》有条记载,孔子预测暴君周釐王受天惩罚,釐王庙遭火灾,并引《诗》“皇皇上天,其命不忒”解释“天之以善,必报其德;祸亦如之。”这在先秦已经形成普遍的观念,如《左传·宫之奇谏假道》:“神所冯(凭)依,将在德矣。”
   “天听若雷,神目如电。”儒家提倡“天人合一”观。袁伟时教授指出:“‘天人合一’本来的意义是说天与人是互相感应的,你做了什么坏事,上天会通过打雷、地震等方式给你惩罚。(似应加一句:“你做了好事,就得到好报。”)”(“天人合一”命题有种种诠释,这里不展开讨论。)可以说,在中国古代无形中存在一个善恶奖惩“机制”,姑名之为——“‘人在做,天在看’的虚拟激励约束机制”。

无疑,报应观是唯心的,是愚民的。但学界也认为报应观感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伏尔泰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创造出一个来,因为上帝是道德的需要,可以赏善罚恶。“因果报应的逻辑对促进人们自愿地行善修德,平衡社会心理,消除社会隐患,化解社会矛盾,仍在无意识地发挥着作用。”(贺宾《民间伦理研究》)

 

六、激励的凸显:践仁“称名”

上一节谈论的报应观,留下一个问题是,佛家的报应方式是三界、三世、六道之轮回;道家报应观是承负论,“承者为前,负者为后。”(“后”是后代)。因为前推后移了,报应省去直接验证。而儒家报应是现世之报,“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现世报“应验”比较难,所以经常受到质疑。例如,司马迁在《伯夷叔齐列传》中就提出疑问:“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陶渊明作诗呼应:“积善云有报,夷叔在西山。善恶苟不应,何事空立言!”

学界指出:“孔子身边发生的许多事,也使他不能完全相信天命能够无条件地支配人事。”(蔡尚思《孔子思想体系》)这可是个“大事”,怎么弥补呢?——儒家用生前的名声、死后的荣辱来解开善恶不公的心结。例如这个伯夷、叔齐饿死事儿,孔子老早解释了:“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论语·季氏》)他们因为高洁,所以流芳百世了。噢!“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于是,儒家增加伦理践履的“措施”,叫“名教”。名教,既指“以正名定分中心的封建礼教”;与之相关还有一个含义,就是“以名为教”。蔡尚思指出:“孔子有他自己的一套思想手段,那就是‘名教’,……用名声不朽的观念劝善惩恶、行仁复礼。照孔门学者的具体解释,行善则为圣君贤相、惠臣孝子、节妇烈女,于是‘流芳百世’;行恶则为奸贼叛道,以致‘遗臭万年’。所谓‘流芳百世’,无异于‘升天堂,受永福’;所谓‘遗臭万年’,无异于‘坠地狱,受永苦。’”(《孔子思想体系》)

明代袁中道点破了“名教”的奥妙:“好名者,人性也,圣人知好名之心,……而以名诱,此名教之所设也。”(《珂雪斋集》卷二十《名教鬼神》)

名声与仁爱、慈善怎么形成逻辑关系呢?

第一,尚名是天性。儒家把握人的天性,极力宣扬人要重视自己的名声,就是“尚名”。“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君子担心到死而名声不被称颂。)”(《论语·卫灵公》)

    注重名节便成为古人特别是有情怀知识分子的一个情结。“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三国演义》第四十五回)辛弃疾《水龙吟》词里说得更明了:“算平戎万里,功名本是真儒事,君知否?” 

第二,成名必由仁。注重名声,就要讲求仁德,就要爱人。

孔子说:“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如果君子丧失了仁德,又怎么能成就声名?)”(《论语·里仁》)

孟子说:“仁则荣,不仁则辱。”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荀子将“德行厚”称为“义荣”。(《荀子·正论》)

《后汉书》说:“德音流千里,功名重泰山。”儒家所注重的名声不是一般的出名,而是真正行仁、真正好义受到普遍敬重。

第三,名教有功效。名教经过历代儒者的传承发展,事实上建立起中华文化中道德自律和道德监督的有效方式。这种无形的舆论力量和穿越时空的裁判,凸显扬善惩恶的作用。“人不爱名,则虽有刑法干戈,不可止其恶也。”(范仲淹《近名论》)

当然,“真正的行善不是为名,中国文化叫阴功积德,阴功是人家看不见的。”(南怀瑾)如宋代大慈善家范仲淹说:“是非不到耳,名利本无心。”(《留题小隐山书室》)近代大慈善家张謇《第三养老院开幕演说》:“夫养老,慈善事也。迷信者谓积阴功,沽名者谓博虚誉。鄙人却无此意。”伟大的慈善家,超然物外,高风亮节。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强调理论与实践的内在统一,儒学则强调‘知行合一’。二者均确立‘做’的绝对原初性。”(何中华《马克思与孔夫子——一个历史的相遇》)“去芜存菁、古为今用”,儒家慈善伦理的践履性及其“系统抓、综合抓”实践智慧,可为当今慈善事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