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慈善联合总会举办“廉政建设专题报告”学习会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作者: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发布时间:2024-03-28

为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的廉洁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引导慈善行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强廉洁观念,促进从业人员知敬畏、守底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持续深化“清廉社会组织”建设,3月27日上午,省慈善联合总会召开廉政建设学习会,省纪委原副书记、本会副会长罗悦明以“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为主题进行专题教育。学习会由本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蔡国华主持。

罗悦明从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2023年浙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情况以及我省慈善组织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分析三方面展开。他通过公开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以及数据指出,2023年,全国以及我省纪检监察工作秉承四方面特点,强化监督、抓早抓小,持续发力、查处案件,作风建设、常态推进,巡视巡察、深入进行。纪检监察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真改实改、见到实效。

罗悦明紧紧围绕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慈善行业相关案例分析,着重指出我省慈善组织中可能产生的十大风险:一是吸收组织成员方面存在风险;二是慈善活动与商业活动边界不清;三是慈善组织受理的捐赠资金和物资来源存疑;四是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混乱;五是捐赠资金和项目过程中给所谓的中间人和有影响力的人以回扣、好处费;六是捐赠资金和物资分配中存在虚假报名、公开公示不规范,工作人员拿好处问题;七是举办慈善活动中采购竞争不充分价高质次浪费大,成本和绩效失衡;八是捐赠工程监管不严,造价高,程序不公开,质量不好,造成负面影响;九是媒体网络與情风险,反映不快,应对不力,出现较大错误,造成负面影响;十是慈善组织的领导或专职机构的工作人员形象不好,有违纪违法行为。

针对这十大风险,他结合自身调研慈善工作的实际,提出五点措施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制订制度,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要持续推进慈善组织的会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全省慈善组织信息平台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慈善组织成果,打造公开透明的慈善发展环境;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决策执行机制分工,对财产使用、捐赠项目、会计核算等进行管理,不断加强监督体系的建设,做到有章可依、依章办事;

四是要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慈善人才培养,推动慈善队伍建设,吸引有事业心、有爱心、有能力、原则性强的人才加入慈善队伍,不断提高慈善工作者的能力水平;

五是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慈善组织要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社会以及新闻媒体舆论等的监督指导,扩大慈善影响力,提高社会美誉度。

会议强调,慈善组织要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根据此次学习会提出的十个风险点查摆问题,结合五点措施要求整改完善。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擦亮清廉社会组织底色;二是完善机制建设,筑牢清廉社会组织防线;三是加强内部治理,维护清廉社会组织生态。

本会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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