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善光明基金
专项基金
浙江省内3-18周岁屈光不正青少年儿童患者,可免费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并提供免费治疗、康复护理、验光配镜等救助。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比例报销,不足部分由“浙江慈善光明基金”足额支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群众对眼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眼病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青少年眼健康问题突出,老年人白内障患者人数庞大,糖尿病导致视网膜病变引发的视力障碍人群急剧上升,眼部诊断和治疗越来越得到重视。由于浙江省内目前部分偏远地区的眼科医疗资源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等问题,部分群众缺乏提早防治与治疗眼病的意识,青少年眼健康未能得到有效关注和重视,长期生活在视力模糊的世界,给经济生活、工作造成严重负担。
救助对象及标准
1、青少年近视防控救助标准
浙江省内3-18周岁屈光不正青少年儿童患者,可免费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并提供免费治疗、康复护理、验光配镜等救助。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比例报销,不足部分由“浙江慈善光明基金”足额支付。儿童青少年基本屈光发育档案补助,涉及费用标准为:65元/人;儿童青少年完整屈光发育档案补助,涉及费用标准为:65元/人;配镜补助,按实际配镜所需费用进行补助。
2、家庭困难的白内障患者救助标准
浙江省内家庭困难的白内障患者经筛查后,治疗手术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和争取政府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浙江慈善光明基金”足额支付。
3、家庭困难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救助标准
浙江省内因糖尿病引起的困难视网膜病变患者经确诊后,治疗手术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和争取政府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浙江慈善光明基金”足额支付。